港股「3个月免佣优惠」,佣金须先收后回及以电子渠道交易。
- 本公司于首3个月免佣期内,会以「先收后回」方式收取客户佣金(3个月内所收的佣金称之为总佣金)(但须先扣除所有回赠)后,平均分开3期回赠给予客户(称之为「回赠期」),每个月回赠一期。
- 客户于「回赠期」内,必须继续交易才可享有回赠,第一期的回赠金额会于当月的交易佣金内扣减; 如客户于当月的交易佣金少于回赠金额,回赠余额将会被取消,例子如下:
例子 《港股先收后回优惠》:
3个月「港股先收后回优惠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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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所收取阁下3个月佣金合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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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2021年2月1日开始,会平均分3期回赠,即每月回赠一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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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惠由2020年11月1日开始 至2021年1月31日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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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K$ 3,000.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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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月回赠金额: HK$ 3,000 ÷ 3 = HK$ 1,000.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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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客户每月获回赠的佣金(如有)将于翌月中旬存入客户的证券帐户内
4. 「佣金」并不包括「政府印花税、交易所交易费、交易所费用、中央结算费及证监会交易征费」等等。
5. 客户在优惠计划期内,如有任何欺诈或不恰当行为而被本公司终止其帐户,所有将会给予客户的回赠款项将不获退还。